版權申請
非常感謝您使用我們的歌曲
為了希望我們的歌曲能祝福到更多小朋友和大朋友,我們歡迎非牟利機構團體/教會/學校在對內的活動中唱頌、演奏或播放我們的歌曲,無需繳付版權費。但根據香港法例第528章《版權條例》,如將我們的版權作品複印來供參與者使用(包括透過 PowerPoint 或其他視像投影,展示歌詞或曲譜、製作成詩集/教材/影片/光碟、上載於內聯網、互聯網、社交平台或串流平台等)、公開演出或用於其他包含以營利或宣傳為目的之用途的話,則需申請使用歌曲之版權,並可能視乎情況而需繳付適當的版權費。
無論閣下是否需要繳付版權費,請所有歌曲使用者下載《版權申請表》,填妥後,傳真至 (852) 2571 9291、電郵至info@jollyisland.net、或郵寄給我們,我們會儘快回覆確認。
敬請所有歌曲使用者注意以下細則:
- 所有獲准使用之歌曲,請確保在複印品、印刷品、Powerpoint、視頻製作或口頭介紹中,清楚顯示或說明以下資訊:
- 歌名
- 曲詞:May 姐姐
- 出自 May 姐姐兒歌系列 – www.jollyisland.net
- 獲得 Happiness Academy 批准使用
- 閣下所輯錄或製作之製成品,必須寄一本/只/檔案予本公司,以作存檔之用。
- 版權費計算方法,請細閱《版權申請表》之內容。
- 如想申請豁免版權費,或有其他查詢,歡迎聯絡我們。
- 本公司對所有申請有最終決定權。